一、严格对照目标,加强政务公开
(一)通过网络主动公开。开通“清风雅语”微信公众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雅安纪检监察网向社会公开信息638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规章制度、政策法规解读、部门财政预(决)算、年度工作要点、工作安排、工作动态等,其中公开曝光典型案件34件53人。
(二)通过媒体进行公开。通过《中国纪检监察报》《四川日报》《雅安日报》、雅安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信息,发表各类文稿55篇,其中省级媒体采用50篇,中央级媒体采用5篇。
(三)阳光问廉强化公开。制作播出《阳光问廉》电视节目3期,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向群众亮“家底”,给群众算“明白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度,市监察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任何费用;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市监察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办公室,在办公经费和办公场地上给予充分保证。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
(二)完善政务公开审批流程。建立了主办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二审,分管领导、局长终审的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落实信息公开管理职责,确保了政务信息合法、真实、及时公开。
(三)建立社会监督评议制度。组织特邀监察员、“两代表一委员”和新闻媒体等监督力量,通过参加《阳光问廉》电视节目、日常督察等形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评议。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职责,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追责问责。2017年以来,全市因公开工作不规范受到组织处理29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