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雅电集团公司: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613号)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川发改价格〔2017〕613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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