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7年市民政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民政局
2017年3月23日
2017年市民政局工作要点
2017年,是落实省委《关于推进芦山地震灾区实现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目标的意见》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关键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十届九次全会、省两会和全省民政工作会精神,按照市第四次党代会、市两会和市民政工作会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这一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五心工程”和“五个民政”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专项社会服务,积极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力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在抓好常规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2.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指示”主题活动,全面落实“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要求。
3.围绕省委《关于推进芦山地震灾区实现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目标的意见》和《四川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实施《雅安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围绕脱贫攻坚,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4.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9号)精神,制定我市工作方案,切实做好“低保兜底”脱贫一批工作。
5.按照“双线合一”要求调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办法,将“支出性”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
6.继续实施“慈善助学扶贫”,着力实施“养老扶贫”,进一步做好对口联系村帮扶工作。
7.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和《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特困人员认定工作。
8.研究制定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护理费用发放标准,努力提高集中供养质量,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9.研究制定《雅安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实现医疗救助“一单式”结算。加快雅安市社会救助管理软件的应用,力争实现社会救助业务计算机管理。
10.编印《雅安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资料》。督促县(区)制定好临时救助办法实施细则,充分发挥“救急难”作用。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标和发放工作。
11.完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运行机制,建立相关人员保密管理制度。全面开展社会救助申请家庭信息核对,实现救助对象“精准识别”。
12.制定《雅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扎实开展冬春救助,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13.完善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确保正常投入使用。指导开展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三、突出医养结合,扎实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14.制定并实施《十三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2017年发展计划》,确保完成今年新增民办养老床位、维修改造公办养老床位和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以及居家养老服务任务。
15.加快灾后重建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切实保障特困人员、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养老需求,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招投标条件。
16.围绕“六助”,丰富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
17.采取措施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医养”结合,所有养老机构均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18.稳步推进市社会福利院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公益养老项目”。积极推进市第四人民医院和市社会福利院 “医养结合”项目。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基层群众自治能力
19.指导县(区)按时、保质完成第十届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督促县(区)指导村(社区)完善自治章程和相关制度。
20.组织村(社区)干部参加政策、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村(社区)干部综合素质,努力提高履职服务能力。
21.推广雨城区“阳光村务”经验和石棉县“村规民约”经验,深化村(居)务公开和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
22.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乡镇政府能力建设、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等文件精神,开展示范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社区试点工作,配合做好新村聚居点管理工作。
五、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23.做好2017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落实优抚对象政策。定期召开“双拥”联席会议,做好互办实事工作。
24.研究制定《雅安市退役士兵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积极做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25.认真贯彻落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建立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制度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帮扶活动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走访慰问优抚对象活动。
26.启动创建第十一届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工作。结合庆祝建军90周年,组织开展表彰一批先进、宣传一批典型、解决一批困难、组织一台晚会活动。
六、做好专项社会事务,努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27.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检查验收阶段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市级、省级、国家级检查验收。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撤乡设镇、镇改街道办事处和“村改居”工作。进一步规范地名标志设置。
28.指导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推进婚姻登记大厅规范化建设,规范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29.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依法进行登记管理。积极稳妥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做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0.贯彻落实慈善政策法规,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对慈善组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稳妥开展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工作,切实加强慈善捐建项目管理。
31.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检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采集、完善全市老年人口数据。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民政综合服务能力
32.切实加强机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
33.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34.强化依法行政工作。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按规定做好行权事项录入,接受网上运行监督,确保群众满意。
35.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推动乡镇、街道配备专职民政员,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窗口,在村配备专、兼职民政协理员。
36.加快完善民政统计指标体系,强化统计基础工作,扎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37.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整改安全隐患,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