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委2017年第13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市民政局机关精文简会五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市民政局机关精文简会五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十六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严控临时性发文。对上级文件已发至县(区)且未明确要求出台贯彻文件的,原则上不配套发文;确需发文的应结合实际提出新举措,照抄照搬、没有新举措的不予发文。
二、严控文件简报数量。局机关只保留《雅安民政简报》一种简报, 机关各科室不得自行设定文件、简报。文件、简报能网发的一律不再纸质印发,一般性工作事项以便笺印发。推行电子公文、OA办公、QQ办公等,提高文件流转和办理时效。
三、形成短实新文风。起草讲话、文件等文稿,言简意赅,直奔主题,不穿靴戴帽,减少一般性论述,写短文、说实话、讲新话,不用空话套话,一般性工作文稿字数不超过2000字。
四、提高文稿质量。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文稿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要严格审核把关。报送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的正式文件需经局主要领导审签,非正式文稿需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五、提高会议质量。科学制定年度会议计划并严格执行,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的会议,需列入每月重点工作事项方可召开;要求县区民政分管副局长以上领导来雅参加的会议,需经局党委研究同意方可召开。可小范围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再开会。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全市性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严格按照《雅安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