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对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7-12-05 17: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姜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原省道210线宝兴芦山交界至宝兴县城段纳入2017年大中修的建议》(第73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您的建议及时进行了办理,现答复如下:

省道210线部分路段路面出现纵、横向裂缝、破碎板、接缝碎裂等不同程度的病害,影响了行车安全,需对其进行维修。目前宝兴芦山交界至宝兴县城段大中修工程按如下两段进行实施。

(一)省道210线芦山至灵关段中修工程

该段工程位于芦山县、宝兴县境内,起止桩号为K308+900-K330+100,里程21.2公里,已于2016年5月提前实施完成,项目总投资1859万元。

(二)省210线宝兴县两河口至灵关镇南段大中修工程

该段工程位于宝兴县境内,起止桩号为K286+371-K308+900,里程22.529公里,项目总投资约3160万元。其中:两河口大桥至胜利大桥(K286+371~K292+375)6.004公里路段中修工程,总投资约550万元;胜利大桥至小关子(K292+375~K300+223)7.848公里路段大修工程,总投资约1900万元;小关子至灵关镇南(K300+223~K308+900)8.677公里路段中修工程,总投资约710万元。该项目由宝兴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实施,目前正在抓紧前期工作,施工图即将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将该项目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积极向省公路局争取补助资金。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欢迎您继续对交通运输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