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雅安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灾后重建农村道路后期管护的建议》(第26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贵委的提案及时进行了办理,现答复如下:
贵委在《关于加强灾后重建农村道路后期管护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所提到的我市灾后重建农村道路后期管护的问题,如管理人员不到位、水平不高、责任落实不够,道路等级不高、长期受超重车碾压,养护资金缺乏,道路建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确实是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长期存在的痼疾。为了解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现状,结合贵委在《建议》中提出的建议意见,现就提出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管理工作下一步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建设
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主体是县(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由县(区)交通部门负责,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的建设是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市已有雨城、名山、荥经、汉源、石棉、天全六个县(区)建立了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落实了人员编制,还有芦山、宝兴两个县尚未建立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已建立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的六个县(区)人员、经费不足,专业性不强的情况较为普遍。下一步,我市将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的建设作对县(区)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加强对县(区)的指导和帮助,推动全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的建设。
二、抓好农村公路“七公开”工作
督促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七公开”制度,对使用中央补助,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含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等)、使用社会捐赠、“一事一议”筹资建设的农村公路项目,均应按照“七公开”要求,对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的情况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施工现场公示牌、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把好项目资金拨付和验收关,确保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自觉爱护村道意识
交通运输局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一方面要加强自身宣传,强化农村公路管理执法力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另一方面,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督促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帮助乡镇、村建立爱路护路的村规民约,加强爱路护路宣传广度、深度。
四、养护资金投入
各县(区)是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的主体,市局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进行认真测算,根据政府需要,为政府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政策当好参谋助手;二是强化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管,督促各县区政府认真落实养护资金地方配套,确保上级补助资金用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上;三是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各涉农资金的整合工作。同时,切实做好向上级部门争取各类建设计划补助资金工作,落实跟踪好农发行PSL资金项目库贷款相关工作,努力从各渠道做好建、养资金筹集工作。
五、认真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一)“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
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川交函〔2015〕674号)文件要求,着力构建“外通内联、通村通乡、人便于行、货畅其流、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网络;健全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和建设、管理、养护、运输协调发展机制;突出加快建设、养护管理、运输发展和运输安全四个重点;推进通达通畅工程建设、养护管理、运输发展和运输安全四个重点;推进通达通畅工程建设、县乡道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农村公路设施建设。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总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建好”农村公路
严格执行部、省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确保新改建农村公路满足部、省确定的建设标准,实现安保、管养、客运等设施三同步,规范建设管理程序,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各县(区)成立县级公路质量监督机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工程实体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部、省补助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2、“管好”农村公路
落实交通行业监管责任和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管理农村公路,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及管理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构建县(市、区)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三级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机制,确保责任清晰、运转良好。积极推行基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三基三化”建设。规范路产路权保护、超限运输车辆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有序推进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3、“护好”农村公路
落实县(市、区)、乡(镇)、村委会养护管理责任,规范农村公路管理。实现县级有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每个乡(镇)有1个乡(镇)交通管理站,每个村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养护队伍。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管理需求。农村公路应急保障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各县(区)建成1个机械化养护与应急中心。县、乡道临水临崖高差3米及以上路侧护栏安装率达到100%;已开通客运村道安全警示和指路标志设施基本完善,逐步推进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大力推进病危桥整治,农村公路病危桥总数逐年下降或消除。农村公路养护考核体系基本建立,并定期开展考核工作。
4、“运营好”农村公路
认真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规划,有序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乡(镇)、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90%,2016年以后年增幅不低于2个百分点,覆盖重点乡(镇)的农村物流网络基本建成,建立由县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安全监管责任主体。
(二)目前我市“四好农村路”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市为了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成立了“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并督促各县(区)政府分别成立了“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编制了县(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二是锁定每个县(区)100公里“四好农村示范路”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各县区对照目标任务,认真做好示范路建设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四好农村路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督促、指导相关工作;四是努力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对名山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后上报省厅,力争创建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三)下一步“四好农村路”工作重点
四好农村路的创建目前已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在落实“七公开”制度,路产路权保护、超限运输车辆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养护责任落实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切实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质量监督机构建设,严格落实“七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执法力度,完善县(区)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管理体系,规范路产路权保护、超限运输车辆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工作;三是督促县(区)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地方投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支持,整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资金,保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四是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建设,落实县(区)公路养护管理段及乡镇交管站人员、经费,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完善养护管理制度;五是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体系,我市名山区在“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中对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模式进行了探索,综合采用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购专门的养护公司、设置公益性岗位、由县乡两级配套资金聘请固定人员等方式对农村公路进行养护管理,乡(镇)和村委会均落实专门人员承担养护管理职责,较好的实现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全覆盖。下一步,我市要在总结名山区基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考察学习先进地区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方面的创新,进一步探索、细化切合雅安实际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使我市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进一步落到实处。
六、完善考核方式,严格考核体系
督促各县(区)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体系及考核办法,完善奖惩制度,加大考核力度。政府和交通运输局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任务,由交通运输局根据管理职责对县(区)公路养护管理段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量化考核。县(区)公路养护管理段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人,定期、不定期对养护人员或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检查记录,根据记录按期对养护人员或机构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感谢贵委对交通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贵委继续对交通运输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