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安排,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以支部为单位,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开展党日活动,组织党员畅谈学习体会,重温入党誓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
责任部门:机关党支部、安信公证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二、组织开展“专题党课月”活动
把11月、12月作为“专题党课月”。司法局党委书记要结合“走基层”活动,带头到定点扶贫联系村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讲1次专题党课。机关党委(总支)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要在本机关、直属单位、所在党支部或基层联系点讲1次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内容的专题党课。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全体党员同志要积极开展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用十九大精神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全面提升。驻村第一书记要利用农民夜校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帮扶干部要入户开展微宣讲,确保十九大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基层群众。
责任部门:机关全体党员
中共雅安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