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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邮政管理局责令雅安市旺达速递有限公司汉源县分公司改正的通知书

来源:市邮政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10-12 17: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7年01月09日,雅安市邮政管理局就1.电脑损坏,无法调取监控记录;2.无资费标准,灭火器数量不足;对雅安市旺达速递有限公司汉源县分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雅安市旺达速递有限公司汉源县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天雅

住所:雅安市汉源县文昌路158号

品牌:天天

二、主要事实

1.电脑损坏,无法调取监控记录; 2.无资费标准,灭火器数量不足; 3.无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未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无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台账; 4.无安全培训记录。

三、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现责令你公司在2月15日前将以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承办单位:雅安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17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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