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7〕938号)要求,为确保我市评估工作顺利实施并圆满完成,精准掌握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状况,迎接省级评估检查。9月2日—9月8日,我市依照“三核两统一”的标准,采用实地调研的方式,完成了对全市各县(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实地评估。
一、核清文件材料。评估小组按照川人社函〔2017〕938号《四川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评估表》(附件3)的评估细项,在听取县(区)关于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组织部署、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情况介绍的同时,逐项核查县(区)是否有相关的正式文件以及正式文件的有效性、时效性和实用性,核查汇报内容与文件材料是否一致。
二、核实纸质资料。评估小组详细查阅县(区)存档的《四川省全民参保登记表》,重点核查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纸质表格是否存在漏项、缺项、逻辑错误等问题。其次,对被登记为“死亡”、备注信息错误的人员进行抽样检查,找出纸质表格,以及相关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进行信息确认。评估小组还按照一定比例抽查了县(区)自评时对各乡(镇)进行检查的相关纸质资料。
三、核准系统数据。评估小组随机抽查部分纸质表格,登录“四川省全民参保登记管理系统”,使用县(区)的管理权限,在系统内进行信息核实,查看纸质资料与系统数据是否一致。
四、统一保存档案资料。在省局尚未明确档案如何归类的情况下,全市统一将各县(区)的“四川省全民参保登记表”按照雅安市新农保业务档案归档标准划分为社会保险管理类,列为参保人员登记栏目,进行统一归档,保管年限100年,待省局明确档案归档要求后再作调整。
五、统一装订评估文件。评估小组要求各县(区)按照市级评估要求,整理、完善评估表中所有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评分表细项排列顺序装订评估相关的所有资料,县(区)存原件的同时复印一套报送市局,由市局统一汇总,形成全市迎检材料,接收省局检查评估。
此次评估,我市8个县(区)均达到合格标准,评估分值均高于100分(包括加分项)。通过此次评估工作,我市再次对入户调查数据进行了检查核实,确保了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下一步做好数据动态维护和管理,利用采集数据开展精准扩面,将登记成果转化为参保成果,进而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