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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国资办全面清理排查雨城区社区资产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7-09-12 09: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进一步规范街道办事处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规范雨城区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及移交接收管理和合理配置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17年7月至8月,国资办和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雨城区社区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排查工作,国资办副主任何穗与雨发展财务相关负责人等赴雨城区青江街道办事处、河北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及所属社区对其资产权属逐一清理,追本溯源,实地核查,对于权属不清、底子不明的资产、历史遗留问题、不合理的资产收益及国有资产闲置提出明确要求限期整改。何穗强调,要按照“使用权不变,收益权不变,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对社区不同性质的资产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对于社区产权明晰的国有资产,应严格按照《雅安市雨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雨府办发〔2014〕112号)和《关于加强街道办、社区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雨国资〔2012〕15号)相关规定,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单位拥有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区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督促、指导社区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社区资产处置必须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并报国资办审批。社区资产形成的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由街道办事处集中管理。原国资调剂给社区使用的,如果已经闲置,必须无条件交回国资。二是对于旧有小区配套的服务用房和原老居委会遗留资产,原则上由社区参照《雅安市雨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自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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