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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群众信访举报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7批 )

来源: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17-09-08 16: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第27批  2017年9月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8日)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0170902019     来话人曾于8月26日来电反映“雅安市荥经县开全公司在雅安市石棉县蟹螺乡新乐村2组开矿10多年破坏植被、生态,导致8月22日雅安石棉泥石流事件冲走了来话人父亲”,当地政府承诺9月1日前妥善解决此事,但至今未解决。 雅安市 生态     一是该信访举报件反映问题在第20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受理编号:20170826016”中已有反映,市国土资源局已于9月1日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死者李某某为矿山看守人员,与四川石棉鑫炬大渡河矿冶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系四川石棉鑫炬大渡河矿冶开发有限公司职工。
    二是石棉县开全大理石矿厂采矿许可证批准的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该矿厂目前使用面积均在林地审核同意书范围内。该矿厂于2007年上报《石棉县开全大理石矿厂水土方案报告书》并经县水务局批复,2017年7月12日通过县水务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三是2017年8月22日晚,大水沟区域暴雨,导致发生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第三方(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灾害发生原因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8月22日晚泥石流启动点位于开全大理石矿厂上游,并非由开全大理石矿厂大水沟大理石矿尾矿堆放诱发。
    四是根据县公安局提供资料和现场调查,死者李某某手机发现位置,位于松林河上游,距离泥石流沟口以上约155 m,坡上部有山石滚落(小型崩塌);死者尸体发现位置位于松林河下游,距离泥石流沟口以下约708m。经法医尸检,死者头部破碎,头骨塌陷,胸部大面积骨折,双上肢骨折,左腿从腿根部断裂(未找到左腿),推断死亡原因为强外力钝器(如滚石、滚木等钝器)造成的复合型损伤休克死亡,排除他杀。根据现场调查,结合县公安局和法医对死者的死因分析,故推断李某某死亡非大水沟泥石流导致。
    五是2017年8月25日,县公安局委派法医在县殡仪馆对死者进行尸检;8月27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现勘民警达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同时,县政府组织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蟹螺乡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死者善后工作。帮助死者家属与四川石棉鑫炬大渡河矿冶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赔偿谈判,但未承诺9月1日前妥善解决此事。目前正在引导死者家属和四川石棉鑫炬大渡河矿冶开发有限公司双方按法定途径处理善后事宜。
    一是对于8月22日开全大理石矿被山洪泥石流摧毁的矿渣堆护脚墙,结合正在开展的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和土地复垦的相关要求,8月25日,县国土资源局向开全大理石矿厂下发了《关于石棉县开全大理石矿厂大水沟大理石矿采矿许可证期满停产的通知》(石国土资发[2017]40号),要求停止大水沟大理石矿的开采活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法定义务,目前该工作正在进行。二是8月28日,市、县国土资源局到石棉县开全大理石矿厂大水沟大理石矿矿山现场调查,要求石棉县开全大理石矿厂在案件调查处理办结和未完成采矿许可证延续前,禁止开工生产。三是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死者善后工作。四是9月6日,县国土资源局和蟹螺乡人民政府邀请20名村民, 3名村组干部,对相关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回访调查,回访对象均表示认可。责任单位:石棉县人民政府。责任人:石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付君太。
2 20170902023     雅安市雨城区香江南路54号旁的“我爱我的车”洗车场和“豆芽沟”路旁的多家洗车场,洗车废水直排青衣江,希望核实处理。 雅安市  “我爱我车”洗车场位于雅安市雨城区香江南路54号,2014年经营至今,经营户:陈凯,办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内容:车辆装璜、车身清洁。“豆芽沟”共有老杨汽车美容、靓洁美容洗车、快洁汽车美容中心、明霞汽车美容装饰、江碧云洗车场、三兴汽车美容装饰、鸿运国平汽车美容装饰部等7家洗车场。经查,7家洗车场均办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9月3日下午,副区长毛健率区交通、区工商、区住建、区城管、河北办等现场调查核实。经现场调查,雨城区香江南路54号旁的“我爱我车”洗车场和豆芽沟路旁7家洗车场,洗车场证照齐全,均设置了沉沙池过滤池及洗车水排水沟,但都存在沉沙池、洗车水排水沟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责令“我爱我车”洗车场立即对损坏的PVC排污管进行修复,将沉沙池出水接入污水提升泵站。二是责令8家洗车场新增沉沙池,让洗车水在沉沙池实现Z字行流动,增长洗车水停流时间,使沉沙更彻底。三是责令8家洗车场对排水沟实行钢栅栏覆盖,防止明沟走水。截至9月6日,我爱我车”洗车场已完成PVC排污管修复及新增沉沙池修建,排水沟已用钢栅栏覆盖;豆芽沟7家洗车场已完成新增沉沙池修建,排水沟已用钢栅栏覆盖。9月6日,由区交通局会同河北街道办、西城街道办对周边群众进行了回访调查,就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做了详细介绍,受访群众对整改工作均表示肯定,对投诉问题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责任人:毛健  区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雨城区交通局
3 20170902045     雅安市石棉县挖角乡大岗山大桥下的大型砂石厂,无任何手续违规经营,扬尘、噪声污染严重,生产废水直排大渡河内,希望督察组核实处理。 雅安市 扬尘,噪声,水     一是经核实,该信访反映的砂石厂是龙头石库区清淤堆渣场(挖角集镇加油站外堆渣场),于2015年5月后停产至今。2010年8月至2013年7月期间,龙头石库区因砂石淤积,加之上游强降雨,造成库区水位抬高,导致挖角集镇、新民集镇不同程度的受灾。经省发改委、县政府同意并要求龙头石公司缴纳砂石资源费和相关保证金后进行库区清淤挖沙,同时同意将清淤挖沙堆放至指定位置和部分清淤砂石进行利用,要求龙头石公司“开展库尾清淤,并严格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完善砂石厂的环保手续”。龙头石公司清淤挖沙行为不属于非法采砂。之后,龙头石公司将挖沙清淤承包给石棉县第三建筑有限公司开展,石棉县第三建筑有限公司委托汪学军进行该项工作。汪学军经营后,未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也未到县环保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自行建设砂石洗选设备一套,存在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结合用电记录查询、现场调查和走访情况,冬春季节枯水期时龙头石库区因气候干燥、风大的自然原因,清淤产生的河砂存在一定的扬尘影响,但是不存在扬尘严重污染问题。噪声对周边群众存在轻微影响,但是不存在噪声严重污染问题。
    三是该砂石厂内有细沙沉淀池一套,因砂石厂已停产,现场检查时未见生产废水外排痕迹。
    四是调查过程中未发现相关部门有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一是该砂石厂属于无证经营,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环境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实施强制停电措施的通知》(川环发〔2017〕28号)要求,县环保局于9月4日函告县发改局,同日县发改局通知电力公司对该砂石厂生产设施实施了强制断电措施。
    二是对于该砂石厂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县环保局已于9月4日对该砂石厂立案调查。
    三是对于该砂石厂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县工商质监局于2017年9月5日责令该砂石厂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四是2017年9月6日下午,对挖角集镇加油站外堆渣场(即为信访反映位置)周围的6位群众进行了回访。将该砂石厂存在的问题、调查情况、处理情况等进行了详细的介绍,6位群众均表示对处理的结果满意。责任单位:石棉县人民政府。责任人:石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4 20170902081     雅安市汉源县九襄镇红光村4组的一家养猪场(户主邹荣君,规模约90头),粪水直排附近水沟内,臭气刺鼻,污染水质。 雅安市     经查,九襄镇红光村4组养殖户邹荣君(女,现年52岁),在自家房屋旁建有一处小规模养猪场,圈舍面积为196.75平方米,现有生猪71头。其中,能繁母猪3头、仔猪14头、商品猪54头。
    现场核实:一是邹荣君养猪场有化粪池,干湿分离后的污水排入化粪池,通过对养猪场100米半径范围内区域进行核查,未发现有直排口、暗管,也无粪便跑冒滴漏现象。二是圈舍内部环境脏乱差,畜禽粪便清理不及时,有较多蜘蛛网,有刺鼻气味(臭气)溢出。
    根据《汉源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汉府办发〔2017〕44号)标准,认定邹荣君养猪场处在禁养区内,同时结合现场检查出的问题,县调查处置组按照《汉源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汉府办发〔2017〕45号)要求,赓即启动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一是对养猪场采取关闭措施,今后严禁在该区域饲养生猪。要求邹荣君于9月7日前关闭养猪场。截至目前,圈舍内所有商品猪、仔猪、能繁母猪已处置完毕。二是对清空后的圈舍实施消杀、除臭,并对粪渣等垃圾进行全面清理。目前该项工作已落实。三是对养猪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卫生清洁。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
    9月7日,九襄镇人民政府对圈舍附近14户农户进行回访调查,就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了详细介绍。现场共发放调查问卷14份,收回14份,受访农户对调查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责任人:谢  纍  汉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九襄镇人民政府。
5 信20170902054     雅安市雨城区政府办在接到辖区内三味轩饭馆油烟排放问题投诉后,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查看,提出整改要求,但三味轩作坊却用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应付检查,如今又在无任何排污设施情况下,继续排放油烟、死灰复燃。 雅安市 油烟 前期,在接到群众信访投诉后,我区组织联合检查组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该饭馆主要经营烧菜和蒸菜,实际并未在店内进行加工制作,只是在店内售卖,未产生大量油烟。但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三味轩饭馆主要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现场发现有一小型蜂窝煤炉具,未使用,据业主称系为天然气临时停气备用。二是店内墙面污垢严重。
9月3日,在再次接到群众信访投诉后,副区长漆贵良再次率领区经商局、区食药监局、区城管分局、河北办事处等部门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前期我区检查发现的问题,餐馆已全部整改到位。但因店主在自家进行餐饮加工,遭到群众投诉后,在9月1日,将餐饮加工地点从自家居住地迁到餐馆内,因此餐馆内的餐饮加工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造成餐馆油烟污染。
是  一是责令商家马上安装具有环保标识的油烟进化设备,在净化设备未安装前,不得在此处进行餐饮加工。二是进一步加强店内的环境卫生。目前店家已经和油烟净化设备商家签订协议协商好,9月12日前将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完毕。9月7日下午,检查组会同河北街道办事处对现场周边部分小区居民进行了回访,通报了现场检查情况及整治措施,群众对整治后的现状表示满意。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对现场随时巡查,加强后续监管,接受群众监督。责任人:漆贵良 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雨城区经商局。
6 信20170902092     雅安市荥经县龙苍沟镇发展村银山组东瓜圈修建小型水电站致使河道断流。建养殖场造成环境污染,植被破坏。 雅安市 其他 经调查,银山一、二电站没有按照要求落实生态流量监控设施且银山一级电站未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导致河道生态流量不足。
联合调查组暂未发现2家养殖场有直排行为,但李虎林养殖场未完善雨污分离设施,化粪池容积不足,有微量污水从边缘渗出;银山一级电站工作人员李虎琼在电站旁养殖生猪3头,属自行搭建场所,存在直排问题。此外,还发现发展村阳坪组黄建祥在“冬瓜圈”修建生活用房1处,发展村银山组郑德云在“冬瓜圈”修建羊圈1处、面积约30㎡,在冬瓜圈放养羊7只、鸡5只,暂未进行圈养。
经调查组现场核实,发现李虎林违规占用林地420.1平方米修建鸡舍、猪舍、生活用房等建筑;郑德云违规占用林地46.2平方米修建羊圈;黄建祥违规占用林地58.52平方米修建生活用房;王富江违规占用林地371.6平方米修建猪舍羊舍。
县发改经商局9月3日对银山一、二级电站下发停产通知,电力公司于9月5日依法对银山一、二级电站实施解网处置,目前,2座电站均已停产整改。李虎林养殖场沉淀池、污水池已完工; 王富江养殖场排污设施现已正常运转;银山一级电站工作人员李虎琼自建猪棚已拆除,3头生猪已转运至家中圈养;已责令郑德云收回放养的羊和鸡进行圈养,并妥善处理畜禽粪便,严禁直排导致环境污染。
县森林公安局已对李虎林、郑德云、王富江、黄建祥进行立案调查,分别给予4201元、462元、3716元、586元的处罚,并责令4人限期恢复原状或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2017年9月7日,在对银山一、二级电站进行停产整顿,李虎林、王富江等人的养殖场(舍)进行整改后,县发改经商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龙苍沟镇政府对周围群众进行了回访,群众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责任人:荥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勇责任部门:荥经县发改经商局。
7 信20170902122     雅安市石棉县先锋乡金坪村的四川玉润重钙有限公司重钙厂环境问题:1、粉尘、噪声大;2、在松林河上占用河道违规建设厂房,上游有电站,影响河道行洪安全,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和生态环境破坏。 雅安市 水、扬尘、噪声 信访件中反映“粉尘、噪声大”的问题。经调查,该企业由于市场因素于2017年8月13日向石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提交《石棉县玉润重钙有限公司关于停产的报告》并抄报了石棉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无法对生产时产生的粉尘、噪声实施监测。但生产设施隔音降噪措施、收尘降尘措施不完善,目前企业正在按照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不排除企业正常生产时会产生一定噪声和粉尘跑、冒情况。(二)关于“在松林河上占用河道违规建设厂房,上游有电站,影响河道行洪安全,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和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经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该厂自行洪论证批复以来,在防洪墙外未有任何新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因此工程建设基本不改变天然河道的水文情势,不会因项目建设导致发生大的河床演变,项目建设对河道的行洪安全基本无影响,项目建设对河道防洪抢险无不利影响,不存在对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人的影响问题。同时该厂按照行洪论证批复建议对原有防洪墙进行了加高加固。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工作组要求该企业加快停产期间对隔音降噪措施、收尘降尘措施的整改工作,整改不到位且未经当地相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恢复生产。2017年9月4日,市环保局、石棉县人民政府会同石棉县先锋乡人民政府对信访举报件处理情况开展了回访工作。共发出群众回访表27份,收回27份,接收回访群众对该信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均表示满意,满意率100%。同时我局将会同市水务局石棉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有关要求,继续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未经批准,不得恢复生产;二是责成石棉县环保局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肃查处,确保环境安全;三是市环保、水务将采取暗查、抽查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一切违法行为。责任部门:雅安市环境保护局、雅安市水务局、石棉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成洪相(市环保局助理调研员) 张勇(市水务局 副局长)宋洪虎(石棉县副县长)
8 信20170902174     雅安市雨城区美雅丽景小区13栋1单元2楼2号,在房子内搞餐饮店,各种油烟臭气充斥小区,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雅安市 油烟、大气 信访件反映的“美雅丽景小区13栋1单元2楼2号”,实际为雨城区绿洲路19号“钢五区顾大姐串串香”租赁的员工居住点。“钢五区顾大姐串串香”经营者:丁晟杰,雅安人。经查,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居民住宅区存放有经营工具,包括大冰柜3个,大案板1个,调味品、火锅底料若干;二是“钢五区顾大姐串串香”工作人员在此处进行码料、串签等初加工。 一是要求“钢五区顾大姐串串香”立即将经营工具搬离美雅丽景小区13栋1单元2楼2号;二是严禁在小区内从事餐饮加工经营活动。目前,“钢五区顾大姐串串香”已将1个大案板,3个大冰箱等经营工具均搬离小区,同时负责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不再在居民住宅区内进行生产加工。9月5日,现场检查组会同东城街道办事处对周边部分居民进行回访调查,就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做介绍,受访市民对调查核实处置情况均表示满意。
9 信20170902175     雅安市雨城区清江街道汉碑社区第一金街烧烤、大排档无排烟措施,油烟扰民。 雅安市 油烟  群众反映地段第一金街,位于熊猫大道388号第一江岸小区内,属第一江岸商业步行街。周边为9-15号楼,其中10号楼为多家酒店,剩余均为商业住楼,约有居民970户。前期在收悉第20170825026号反映后,8月26日上午,副区长毛健带队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第一金街内共五家烧烤店,均使用气烤和无烟烧烤车。餐馆4家:“品味源羊肉汤”未开张营业,“朱大虾”已安装油烟净化器,“耙耳朵卤菜馆”和“重庆芋儿鸡”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只使用了抽油烟机将油烟排到小区统一烟道内。截至8月31日,4家餐馆均已按标准按照油烟净化器,并规范使用。在收悉信20170902175号反映问题后,9月3日上午,由区城管分局、区食药监局、区工商质监局、青江街道办、姚桥新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核查发现,第一金街现有6家烧烤、大排档:口口爽烧烤大排档、红红烧烤排档、石棉烧烤、169烧烤、石头烧烤、哇烤。其中新开的哇烤正在装修、未开业,但已购买无烟烧烤车;剩余5家均使用气烤和无烟烧烤车,厨房产生少量的油烟排入第一江岸设置的油烟主管道。“品味源羊肉汤”、“朱大虾”、“耙耳朵卤菜馆”、重庆芋儿鸡”4家餐馆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规范使用。
一是9月3日晚起,区城管、食药、工商、环保等单位对第一金街及周边商铺经营秩序和油烟污染问题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治理。二是加强巡查力度,白、夜班不定时对第一金街经营秩序进行规范。三是与第一江岸物业建立联络机制,由物业24小时巡查,发现有炭烤等现象立即向区城管分局报告。四是加强环保宣传,对第一金街及周边商铺进行再宣传、再教育,要求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经9月3日至6日晚联合执法整治,五家烧烤、大排档全部使用气烤和无烟烧烤车,无油烟偷排和占道经营现象。4家餐馆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规范使用。9月7日下午,区城管分局会同姚桥新区管委会对第一金街附近居民进行了回访,就相关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做了详细介绍,受访居民对整改工作表示肯定,并对投诉问题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10 信20170902207     雅安市雨城区北外环线施工扬尘、噪声扰民。 雅安市 噪声、扬尘 9月3日,市住建局副局长张军、总工程师唐建康赓即会同雨城区、市铁建办、城管局、雅投公司有关人员成立工作组沿北外环全线拉网式排查施工工地,由于信访件中未具体指出北外环线扬尘、噪声污染点。经联合工作组拉网排查后综合分析研判,信访件中所指扬尘、噪声污染是川藏铁路成雅段和雅安火车站工地,其中,中铁八局火车站施工场地存在裸土未覆盖问题。中水五局铁路施工场地存在裸土未覆盖、村民出行便道未采取防扬尘措施、现场有打桩机等大型机具正在施工,噪音较大。 1、9月3日,联合工作组约谈了中国水电五局和中铁八局的现场负责人,要求两个在建工地立即按照环保要求,在9月7日前完成整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程序向两个单位发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9月4日、5日,联合工作组多次对中国水电五局、中铁八局工地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整改。3、9月6日,中水五局、中铁八局已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联合工作组。通过整治,北外环沿线施工扬尘、噪音已得到有效遏制。4、9月6日,雨城区姚桥管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对工地周边群众进行了回访,就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发放并收回了12份调查回访问卷,受访群众对整改工作均表示肯定,对北外环沿线施工扬尘、噪音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责任单位: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雨城区政府、雅安市铁路建设办公室、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张  军  市住建局副局长,高  林  雨城区政府副区长,彭  红  铁建办主任   ,彭小洪  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11 信20170902237     雅安市名山县茅河乡白鹤村养猪场臭味熏天,污染附近的人工湖。 雅安市 大气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养殖场系“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农业产业项目,业主单位为名山区农业局,经四川省重建办《关于芦山地震灾害恢复重建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川重建办〔2014〕1号),雅安市名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雅安市名山区灾后恢复重建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名发改发〔2015〕3号)批复同意,符合利用总体规划,由中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现已通过竣工验收(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经名山区环保局出具《关于雅安市名山区灾后重建茅河白鹤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意见》(名环函〔2016〕55号),但尚未通过环保验收。该养殖场位于限养区,未发现粪污直排现象,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养猪场养殖密度较大、外排风机设置位置过低、粪水抽施不及时导致周围臭味严重。二是2017年8月25日,由于茅河乡普降大雨,造成养猪场处地基沉降,致使养猪场储粪池出现渗透点,后雨水与渗透出粪液浸漫至周围茶地与附近一人工鱼塘(信中所称“人工湖”,占地面积860平方米)中,对周围4户农户造成经济损失,出现纠纷。 一是立即减少存量。目前养猪场存栏生猪约730头,截至2017年9月5日,已经减栏410头,清空1号养殖房,现存320头,同时要求养猪场负责人于10月15日前清空养殖场。二是采取油布遮盖抽风机、栅栏围墙的方式,减少气体排放,减少对周边住户的影响。三是赓即组织抽施粪车对储粪池进行清池,防止粪水外泄。四是在养殖房清空工作完成后,对猪舍内进行消毒、清理打扫。五是对养猪场排污设施进行检修、改进,防止在饲养过程中产生污水外泄的情况。六是责令养猪场负责人作出书面承诺,签订《粪污治理承诺书》。七是做好与周边农户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与农户协商尚未解决的纠纷。八是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加大日常巡查和处置力度,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目前,名山区茅河乡白鹤村养猪场污染问题已整改到位。9月6日上午,工作专班就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20170902237号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回访,共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25份,向周边群众通报了现场调查情况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群众对整改后的现状表示满意。对于尚未通过环保验收的问题,业主单位一直在积极完善相关资料,待完善后赓即向名山区环保局申请环保验收,名山区环保局预计将于10月10日前依法开展验收工作,如验收合格,名山区农业局和茅河乡政府将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该养猪场规范经营,符合环保要求;如未通过验收,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名山区政府,责任人:柯小平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已将问题线索移交区追责问责组。
12 信20170902238     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美雅丽景小区附近的“盅壹味”面馆油烟扰民。 雅安市 油烟 信访件反映的“盅壹味”面馆位于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美雅丽景1楼2号,经营者:陈新,现居成都。经查“盅壹味面馆”店门紧闭,店门口张贴着铺面转让广告。经向周边居民调查,该面馆已停业一个多月,铺面正在转让,但存在现场环境差,经营废弃物乱堆放的问题。 一是由于经营业主不再经营,且无法联系,由东城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经营废弃物进行清理,将现场环境打扫整洁。同时,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管,随时掌握情况,若发现餐馆若再经营及时组织查处。9月5日,区食药监局、河北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周边部分居民进行回访调查,就检查情况处置情况进行通报,受访市民均表示满意。
13 信20170902239     雅安市雨城区桃花巷望山文化酒店粪便、污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 雅安市 水、其他   桃花巷135号原属雨城区乡镇企业局的办公楼和职工宿舍,乡镇企业局撤销后,办公楼出售给私人,职工宿舍出售给职工。后办公区楼改造成酒店(原名为凯蒂花园酒店)进行经营,2017年6月凯蒂花园酒店重新装修,并更名为望山文化酒店。桃花巷135号居民小区有2幢宿舍,有33户住户,并成立了业主管理委员会。9月3日,由区政府副区长毛健带队,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城管分局、区经商局、区文体新广局以及东城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据调查情况,自望山文化酒店经营时就与桃花巷135号业委会签订了协议,租用桃花巷135号居民区的化粪池和排污管道,每年给予租金4000元,并由酒店负责疏通一次。2017年1月,由于小区住户要求增加化粪池和排污管道租金,导致酒店与小区业委会发生纠纷,后经社区多次调解,于2017年2月18日已重新达成协议,酒店继续租用居民区的化粪池和排污管道,每年给予小区租用费8500元,化粪池和排污管道的疏通由酒店负责。现场检查未发现望山文化酒店将粪便、污水、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道,但存在空调水直接排入大院路面,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 一是区住建局、东城街道办等单位及时向周边群众通报了现场检查情况。二是要求酒店立即对空调排水问题进行整改。截至9月6日,酒店已拆除空调排入大院的排水管,并将空调排水管接入下水管道。9月6日,区住建局会同东城街道办事处、华兴街社区对桃花巷135号居民进行了回访调查,就检查情况做了详细介绍,受访市民对调查核实情况均表示认同,对整改成效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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