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批 2017年9月6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6日)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20170819022 | 雅安市宝兴县灵关镇工业园区内有100余家石材加工厂,废弃物处理不当严重污染环境。1、2000年初,上坝村3组杨全以修建工业废弃物处理厂名义向宝兴县环保部门申请专项资金,但建厂后并未运行,而是收取转让费100余万私用。2、2012年,宝兴县灵关中学教师陈跃江也以修建工业废物处理厂的名义向宝兴县环保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并在工业园区内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同样方式收取转让费300余万私用。3、灵关镇钟灵村李姓村民自2009年起在灵关中学旁青衣江河道内拦河造地,修建高5米、长25米的堤坝,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群众多次反映以上问题,但宝兴县历任县委书记、水利局局长、灾后重建委主任均无回应,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严肃追责。(此件不得交宝兴县办理) | 雅安市 | 垃圾,生态,其他 | 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国土局及市水务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举报件反映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灵关镇工业集中区由四川省环科院编制规划环评并获得批准,集中区内共有164家企业,其中132家企业在运行,32家企业因厂区不规范、手续不全被责令停产整顿。集中区的企业主要包括大理石石材加工厂及碳酸钙生产企业,主要特征污染物为板材加工废水和碳酸钙加工粉尘。石材加工厂均建有三级沉淀池,部分石材加工厂还建有压滤机,进行干湿分离;碳酸钙生产企业均采取布袋除尘措施收集粉尘。工业企业的废渣集中堆放在工业集中区内的临时堆放场,有专人管理;强雅石材废浆处理厂具有环评审批手续,未进行污染治理设施项目验收,专项资金由宝兴县环境保护局根据(宝府函〔2010〕118号)文件要求,分两次拨付了补助资金共40万元。2015年,宝兴县强雅石材污水处理厂投资人杨全将该厂厂房租赁给张金明(乙方),并签署了为期3年的租赁合同,厂房租赁期限为2015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18日,租金为每年12万元。耀华大理石石浆环保综合处理厂具有环评审批手续和“三同时”验收资料,专项资金分别于2012年12月和2014年5月获得重点循环经济项目资金10万元和“以奖代补”环保专项转移支付资金8万元。2017年4月23日,宝兴县耀华大理石石浆环保综合处理厂将该厂靠近雅安方向的部分厂区(约7.3亩,合4861.8㎡)转让给宝兴县红太阳石材厂,包括厂区内的机器、厂房,转让费312.8万元,并于2017年5月进行了投资人变更登记。两家企业的专项资金情况经市审计局调查,认为该企业实际已建成投运,在资金申报、拨付程序和用途上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补助资金用于处理石材废浆的环保项目,无套取资金的情况;钟灵村村民李启伦,利用河滩地进行蔬菜种植,于2017年6月开始修砌挡墙,其挡墙的长28.4米,宽1.2米,高1.9米,影响泄洪安全。 | 是 |
灵关镇工业集中区石材厂:目前,宝兴县人民政府正依法依规对32家厂区不规范、手续不齐全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同时,宝兴县拟建设宝兴县汉白玉废渣综合处理场(宝兴县建筑垃圾生态填埋场)。该项目已于2016年11月立项,总投资460万元,该工程一期设计堆放总量为20万立方米,截至目前,宝兴县汉白玉废渣综合处理场建设项目已完成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和进场道路建设等工作,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项目(一期)建设。灵关镇钟灵村李姓村民修建堤坝:堤坝挡墙已于8月21日被彻底拆除,并对场地进行了平整。宝兴县水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李启伦进行警告和批评教育。群众回访情况:9月2日,对信访件反映问题附近的33名村民开展群众回访工作,接受回访群众对调查处理情况均表示满意,满意率100%。下一步工作措施:1、关于宝兴县强雅石材废浆处理厂因不断进行技术改造,未进行污染治理设施项目验收问题。督促宝兴县强雅石材废浆处理厂加强整改,尽快完成污染治理设施项目验收;2、宝兴县汉白玉废渣综合处理场未建设完成问题。督促宝兴县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汉白玉废渣综合处理场建设进度,今年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3、灵关镇工业集中区自查清理出的32 家厂区不规范、手续不齐的企业和个体加工户的问题。按“整顿规范一批、搬迁整合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原则依法依规整治。责 任 单 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宝兴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领导:王强 市环保局局长 曾伟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于冀川 市水务局局长 王锐 市审计局局长 李波 宝兴县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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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20170819022 | 雅安市汉源县九襄4A景区花海果都内修建钱记养鸡场,鸡粪处理不当引发恶臭,有黑壳虫蚊子。 | 雅安市 | 其他 |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钱记养鸡场”,全称为钱记鲜蛋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称“养殖公司”),该养殖场位于汉源县九襄镇三强村,该养殖公司距离北面约30米处有一农家乐,约150米处有10户村民住户,东南侧60-200米范围内有20户村民住户,距离G5京昆高速、G108线均超过500米,但处于九襄镇规划的“花海果都”内(拟规划的4A风景区)。 该养殖公司于2007年通过有机肥厂生物发酵处理畜禽粪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汉环建发〔2007〕62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1.经查,由于汉源县九襄镇4A级景区的逐步规划,目前该养殖场处于限养区。 2.养殖公司鸡舍鸡笼底部堆粪厚度最高处达80厘米,未及时清掏;现场臭味很重,气体刺鼻刺眼,主要成分为氨气和硫化氢,鸡粪周边有数量较多的黑壳虫和蚊虫。 3.对照环评检查发现,该养殖场的有机肥生产车间未安装布袋除尘设施,未对养殖废水进行规范收集,未按环评对病鸡、死鸡进行深埋消毒处理。2009年、2010年两次扩建未办理环评手续。 4.经气体采样监测,该养殖公司厂界恶臭污染物未超标。 |
是 |
一、处理情况:1.对其未按环评要求设置布袋除尘设施、养殖废水排入外环境、两次扩建未办理环评手续三项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计罚款19万元。2.责令养殖公司立即清理堆积粪便,并委托中介机构完善有机肥料、臭气处置方案,防止恶臭气体扩散。 3.该养殖公司增量增频喷洒消毒、除臭药剂及防治黑壳虫药剂。建立粪便产生台账、清运台账,及时清理圈舍内产生的粪便,做到圈舍内粪便至少3天清运一次;成品有机肥料堆放场及时处理成品肥料,杜绝大量堆放。 4.对现有的有机肥进行消减目前,有机肥存量不足1.5千吨。 5.由汉源县人民政府制定关闭或搬迁实施方案。6.通过与协办部门沟通,投诉反映的“黑壳虫”应为地鳖,对人畜和周边环境没有大的影响,养殖公司处理病死鸡的方法属于堆肥发酵法,符合农业部印发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7.在该养殖公司厂区下风向厂界外1米处和鸡粪发酵车间厂界外1米处进行气体采样,经监测报告显示,该养殖公司厂界恶臭污染物未超标。 二、回访情况:2017年9月3日我局通过对该养殖公司周边三个村34位村民的回访,31人对目前的整改情况表示满意,满意率91%。 三、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情况:1.由汉源县环保局、农业局、九襄镇人民政府督促养殖公司于9月30日前完成成品有机肥料堆存处置工作,防止恶臭气体扩散。2.由汉源县人民政府启动减养工作计划直至关闭。2017年底减养5万羽;2018年底减养 15 万羽;2019年底减养 8 万羽,每月落实减养工作。3.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关闭或搬迁该养殖公司,在此地不再进行任何养殖活动。责任单位: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雅安市农业局 汉源县人民政府责任人:凌云扬(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吴洪江 雅安市农业局局长 谢 纍 汉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