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批 2017年8月31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8月31日)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信20170819036 | 雅安市芦山县近年来河道和生态破坏严重,玉溪河、芦山县干涸,有许多垃圾,主要是从大川到芦山河边为数众多的砂石厂和小电站造成的。 | 雅安市 | 生态 | 8月20日上午,市水务局局长于冀川召集芦山县人民政府及县水务局、县发经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等部门分为三组对应河道垃圾、生态流量下泄、砂石场整治三个问题,沿玉溪河进行情况了解和现场调查核实:玉溪河流域芦山段沿线共有67家水电站,经梳理已发现7家无水资源论证批复、12家无水土保持批复、9家无行洪论证批复、6家无环评批复、12家无环评验收批复,现场未见河道干涸现象,但因电站引水会造成河道部分段落流量变化,不排除此类现象;玉溪河沿线共有砂石场17家,已到期16家,现场查看已停止采砂活动,部分砂石场设备尚未拆除,存料尚未清运完毕,场地尚未平整到位;现场调查所见玉溪河河道水面总体较为干净,但芦阳镇(县城区)和宝盛乡河段内仍有零星垃圾,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是 |
1.电站问题:针对6家无环评批复、13家无环评验收批复的水电站芦山县环保局已下发停产整治决定书,正在查处中。7家无水资源论证批复的水电站,1家已提供批复意见,1家已由发改部门责令停产整改,其余5家已由芦山县水务局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2家无水土保持批复的水电站,6家已提供批复意见,芦山县水务局已行政处罚1家,对其余5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9家无行洪论证批复,1家已由发改部门责令停产整改,芦山县水务局已行政处罚2家,对其余6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2.砂场问题:截止30日,全县16家到期砂石场已经全部拆除生产设备并运走;其中芦山县齐鑫砂石场、鼎盛建材有限公司、恒泰昌建材有限公司、芦山县宏基砂石厂、龙玲杰砂石厂、双甲砂石厂、同鑫砂石场7家已全面完成清场;芦山县鑫鑫砂石有限责任公司、芦山县青龙关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强盛砂石场、运辉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志和建材有限公司、雨峰砂石矿厂、金河州商砼有限责任公司、友和砂石场、四川省新同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9正在拆除临时生活用房,预计9月8日前可全部生产场地平整;芦山县鑫鑫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新同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友和砂石场、志和建材有限公司4家砂石场尚有部分存料,预计9月30日前完成转运。3.着眼长远,成立了由芦山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发经局、县农业局、大川镇、太平镇、宝盛乡、龙门乡、清仁乡、思延乡、飞仙关镇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芦山县玉溪河流域河道长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大河村河道下泄生态流量、非法采砂、河道卫生等事项进行长效监管。 4.8月29日,在玉溪河流域芦山段8个乡镇分别组织对沿岸村民代表开展信访办理回访,回访人数926人,综合满意率为99.6%;其中砂石场关闭的满意度为99.46%,电站下泄流量的满意度为99.6%,河道垃圾整治的满意度为99.7%。6.未办结事项正按《芦山县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第20170819036号信访举报件反映问题后续工作方案》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水务局、芦山县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张 勇 市水务局副局长 周建华 芦山县县长 |
已启动问责程序,市水务局纪委已将问题线索已移交市环保督察领导小组追责问责组,芦山县纪委正在进行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