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批 2017年8月23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8月23日)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20170817009 | 雅安市宝兴县永富乡若笔村1组胡光勇修建的养猪场,化粪池未封闭,臭气熏天,夜间牲畜叫声扰民严重。 | 雅安市 | 大气,噪声 | 8月18日上午9:45,宝兴县委副书记、县长唐柯同志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整改落实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8月18日上午10:25,副县长高体强率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委群工局、永富乡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胡光勇为永富乡若笔村一组村民,2013年“4?20”芦山地震后迁至现住处。2017年7月,在原有3个圈舍的基础上扩大养殖规模,新修6个圈舍,现有圈舍约80平方米、养殖猪仔83头。经现场调查核实,养殖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圈舍时有臭味发出;二是沼气池出渣口未封闭,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夜间时有牲畜叫声传出,影响周围农户休息。 | 是 |
针对现场检查出的三个问题,由宝兴县农业局牵头,县环保局、永富乡人民政府等部门配合,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对被举报人新建、扩建的6个约54平方米的生猪圈舍进行拆除,并将拆除建渣运往附近弃渣场规范处置;二是对被举报人养殖的83头仔猪进行减栏处理,将其中75头转卖芦山雷莉家庭农场,保留其中8头供其继续养殖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三是完成了原有圈舍相关环保问题整治,并通过钢板封盖方式,对沼气池出渣口整改到位,排除了安全隐患。同时,完成了追责问责工作,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 8月19日—21日,县农业局、环保局、永富乡等单位多次对案件被举报人和周边群众开展了回访走访工作,向周边群众逐一发放并收回了案件信访调查问卷,受访群众对问题整改和案件办理均表示满意,并指出整改处理后,已不再存在噪音和异味污染问题。 |
县纪委监察局对承担第一责任的宝兴县农业局局长罗永康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县农业局具体工作人员黄宗攀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永富乡人民政府乡长邱超给予了批评教育。 |
2 | 20170817037 | 雅安市 | ||||||
3 | 信20170817012 | 大兴电站位于雅安市石棉县栗子坪乡大兴村自然保护区,无相关合法手续,人为使堰渠水量超载,2012年发生堰渠垮塌,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 | 雅安市 | 生态 |
大兴电站位于石棉县栗子坪彝族乡大兴村一组,装机规模为2*1600KW,取楠桠河一级支流大兴河(啊鲁伦底河)水发电,1994年6月28日动工兴建,1996年建成投入运行。2012年2月9日,石棉蓝翔冶金材料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依法竞买取得该电站,现属石棉县剑海发电有限公司所有,公司法人代表邱波。 经调查核实:一是大兴电站全部设施均不在四川栗子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四川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二是电站办理了立项审批、取水许可、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林地占用手续、电力业务许可(发电类)审批手续;三是经现场查看,电站堰渠周边植被较好,无水土流失情况,现场走访询问当地村民,均反映大兴电站在2012年未发生堰渠垮塌、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情况。县政府聘请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机构)对大兴电站引水渠沿线地质灾害发育情况进行调查,结论为:“现状条件下,水渠沿线未见有明显因明渠漏水渗入斜坡土体软化土层引起局部滑塌或冲刷坡表形成坡面泥石流的现象,未见植被明显损毁,目前未见地质灾害引发斜坡坡表水土流失的现象”;四是对有关部门履责情况进行核查,尚未发现相关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况。 |
否 |
2017年8月18日,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信20170817012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案件办理工作,县委书记苟乙权,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冯俊涛赓即牵头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宋洪虎任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栗子坪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组,明确责任领导为县政府副县长宋洪虎,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工作组赓即分成现场勘查小组和资料手续清理小组对信件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县政府聘请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机构)对大兴水电站引水渠沿线地质灾害发育情况进行调查。 2017年8月20日,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组组织大兴河流域小水电企业业主7人,大兴村村民代表2人,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信20170817012号反映大兴电站相关问题进行回访座谈,回访对象对调查情况认可表示全力支持环保工作。 责任单位:石棉县人民政府,责任人:石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洪虎。 |
无 |
4 | 信20170817013 | 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简坝村民兴养殖场,违法排放养殖污水。 | 雅安市 | 水 | 8月17日和8月19日上午,雨城区委副书记林良军、副区长刘坚率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大兴镇政府和案件督办组、宣传报道组、追责问责组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养殖场排污口未进行规范封堵,有泄漏痕迹;二是养殖场外排鱼塘水处理不彻底,排水沟有被污染的痕迹;三是养殖场内污水处理池未完全遮盖;四是场外生活污水及自然流水直接流入养殖场内鱼塘,鱼塘水有被污染的情况;五是养殖场内湿地未规范建设。 | 是 |
一是对养殖场3个排污口进行了永久性封堵;二是对场外排水沟进行了清理整治,消除了污染痕迹;三是对养殖场内外墙重新敷水泥沙灰防止粪污泄漏;四是完成了养殖场污水处理池的全遮盖;五是重新规范敷设了鱼塘排水管,鱼塘剩余水及雨水通过封堵口向外渗漏问题正在抓紧整改;六是将周边住户的生活污水和自然流水分离,生活污水处理后另行排出;七是对养殖场湿地进行了回填整治;八是执法人员现场向场主宣传讲解了畜禽养殖及环保相关知识,明确要求其认真自查梳理,加强管控,并由大兴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开展定期巡查,发现一起、坚决整改一起,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实效。8月21日,雨城区大兴镇政府、区农业局对周边群众就问题处置情况进行了回访,通报了现场调查情况及整治措施,群众对整治后的现状表示满意 |
8月18日雨城区农业局对大兴镇畜牧兽医站站长李文彪进行了免职处理。 |
5 | 信20170817050 | 雅安市名山区金邦置业有限公司违规堆放弃土,晴天灰尘满天,雨天污水横流。 | 雅安市 | 垃圾 | 经现场调查核实,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因长时间风吹雨淋造成了先前已覆盖的彩条布、密目网老化,导致少部分土方暴露,晴天有一定的扬尘污染;二是小区已建成露天车位上的泥土被车辆碾压,导致雨天小区内部道路泥污现象明显,该问题也是群众信访反映的“雨天污水横流”的主要原因。 | 是 | 名山区联合工作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对破损的密目网进行更换,对暴露的土方进行全覆盖;责令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露天车位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并对道路泥污进行清理。目前,施工单位已对堆积的土方进行了全覆盖;物业管理公司已对露天车位进行整治并对小区道路泥土污染进行清理。2017年8月20日下午,区联合工作组对周边群众进行了回访调查,就处理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受访群众对处理工作均表示肯定,对投诉问题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 无 |
6 | 信20170817068 | 雅安市芦山县太平镇村民反映,自大河村修建小水电站后,河道被改变,生态遭破坏;另外有人在大河村和坪溪的河道里采砂,造成河水变黑和野生鱼类死亡。 | 雅安市 | 水、生态 | 8月18日上午,市水务局局长于冀川召集芦山县政府、县水务局、县发经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等部门进行了解和现场调查核实:大河村共建有小水电站5家,5家电站均采取了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其中三叉沟电站未开展环保设施验收,县环保局已对其立案调查,无国土审批手续,坪溪电站无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同时因电站引水会造成河道部分段落流量变化,群众反映河道改变、生态破坏情况属实;大河村和平溪共有砂场2家3个点,现场查看已停止采砂活动,部分存料尚未清运完毕,场地尚未平整到位,现场未见河水变黑及野生鱼类死亡,基于采砂期不排除此类现象,认为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是 |
1.电站问题:8月19日,县环保局就环报设施未验收问题对三叉沟电站开具行政处罚告知书,处以6万元罚款,8月21日,县国土局对三叉沟电站国土审批手续进行立案调查;8月20日,县水务局就坪溪电站无水保方案进行立案调查。同时,8月18日开始,县发经局、县水务局对5家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2.砂场问题:8月4日起,同鑫和双甲砂场已在开展清运及河道平整工作,目前,双甲砂场已完成清场、河道平整疏浚,加工场地平整基本完成;同鑫砂场加工场地平整和河道疏浚已完成。县环保局委托专业机构于8月19日对大河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水质达到《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县农业局8月19日开展大河渔业调查,发现河道中有鱼类存在。 3.着眼长远,成立了由芦山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发经局、太平镇政府等部门组成的太平镇大河村河道长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大河村河道下泄生态流量、非法采砂、野生鱼类保护等事项进行长效监管。 4.8月19日、20日,芦山县太平镇政府就关闭大河砂石场河水变清澈及大河上游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水量变大是否满意事项在大河村开展满意度测评,两件事项满意度分别为98.86%和98.63%。 5.已启动问责程序。 |
已启动问责程序,问题线索已移交芦山县纪委,县纪委已将调查情况报告反馈市追责问责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