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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三举措依法依规顺利办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编号为“20170817009”“20170817037”信访案件

来源:宝兴县政府 发布时间:2017-08-23 11: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1)立说立行,迅速行动。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编号为“20170817009”“20170817037”信访案件后,宝兴县赓即行动,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案件办理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案件办理责任领导和主责单位。并赓即组织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群工局、永富乡等单位各司其职,深入开展现场调查。经核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属实。

(2)突出质量,边督边改。坚持每日督办,先后通过召开3次督办会和1次现场督办,安排部署了现场整改追责问责等各项工作,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不反弹不回潮作了强调,并现场了解了群众意见建议和满意度等情况,开展了思想引导、宣传教育等工作。坚持收集民意,对制定的整改方案,全覆盖征求了被举报人和周边群众共计4户的意见建议,确保方案顺民心合民意。坚持回访群众,多次对周边群众开展回访工作,并逐一发放并收回了案件信访调查问卷,群众对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并指出整改处理后,已不再存在噪音和异味污染问题。

(3)紧扣重点,整改到位。依法依规整改到位,经过政策解释和法律法规宣传,被举报人自行出售多余的75头仔猪,保留了8头仔猪用于适当少量养殖,自行拆除了6个约54平方米新建圈舍,完成了老圈舍相关环保问题整治,产生的废渣也得到规范处置。及时规范信息公开到位,先后通过“一网一台一报”平台累计公示公开15次,做到了全过程公开、全环节公开。依纪依责问责到位,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开展谈话询问5人次,并经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同意,问责2人,其中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另批评教育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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