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21:30,宝兴县人民政府专题安排全县群众信访环保案件办理工作。
专题会上,传达了县环保委专题会议精神,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环保委主任唐柯同志作具体工作安排:一是要高度重视全县群众信访环保案件的办理。将群众信访环保案件的办理作为全县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力量源泉,作为检验全县干部“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作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举措。二是要创新办理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由县信访和群众工作局负责,每日收集、汇总来自于各渠道的全县群众信访环保举报案件,交县环保委主任逐一审签办理意见;由环保委办负责,根据主任审签的办理意见,当日向主责部门(乡镇)发出限期办理专函;由各主责部门(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负责,按照专函要求,制定科学、全面、可操作的整改方案,按期整改到位,严防问题反弹,增强群众获得感,做到让群众满意;由各参与部门(乡镇)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依法依规,规范办理;由各分管领导督办案件办理情况,不定时开展回头看,严把质量关,确保问题按时、按要求整改完成。三是要严肃办理纪律,严格追责问责。各主责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要挂图作战、台账管理、立行立改、对照标准、整改到位、按时办结、确保不反弹,对办理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将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稳、准、狠、快”的要求,严肃追责问责。
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姚伟东,副县长李波,政府办、信访和群众工作局、环保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