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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群众信访举报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0批)

来源: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17-08-21 19:0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第10批  2017年8月2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8月21日)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信20170816106     雅安市雨城区对岩镇顺渡江饮用水长期不达标。 雅安市 8月17日上午,市水务局召集市卫计委、区政府、区卫计局、区水务局等部门现场研究,确定群众反映对岩镇顺渡江饮用水长期不达标问题属实。 1.8月17日晚9:00至18日凌晨3:00清洗了净水设施,增设了絮凝剂投加装置和消毒剂投加装置;2.对管理人员及村干部就净水操作进行了培训,按规定投加净水剂及消毒剂;3.卫计部门每天现场对供水站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余氯含量进行了快检,余氯均达标,并于8月20日抽取水样进行检验,水样所检项目的检验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4.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将顺渡村纳入雅安市主城区城市供水系统,区政府委托市供排水公司施工,工程与8月19日开工,截至8月20日,已开挖管沟50米,安装管道50米,总水表已安装好,2017年9月5日前完工;5.顺渡村供水管网接入城市供水系统后,顺渡供水站停止供水,村民饮用水改用市供排水公司的自来水;6.已启动问责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已将问题线索移送对岩镇纪委,镇纪委已立案。 责任单位:雅安市水务局,责任人:于冀川,雅安市水务局局长。 已启动问责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已将问题线索移送对岩镇纪委,镇纪委已立案。 
2 信20170816044     雅安市雨城区南四路39号铺面,非法占用消防通道,私搭乱建进行餐馆营业,油烟污染造成脏乱差现状,且在消防通道处堆放许多易燃物品,存在安全隐患。 雅安市 油烟 8月17日上午,副区长高林率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区城管分局、区工商质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河北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联合到“雅安市雨城区南四路39号铺面”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人行通道上私搭乱建单层彩钢棚建筑物,且在建筑物墙壁、地面和油烟机上多处存在油烟污染痕迹;二是该铺面在人行通道上堆放纸壳等易燃物品。  一是区公安消防大队对经营业主占用人行通道且在通道内堆放易燃物品,当场发出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二是对南四路39号铺面私搭乱建彩钢棚建筑和油烟机进行了彻底拆除;三是对地面和墙面进行了清理和粉刷;四是对人行通道堆放纸壳等易燃物品进行了搬运;五是涉及铺面经营者签订了承诺书,保证不再违规占道从事餐馆经营等活动。六是执法人员现场向经营者再次宣传讲解了生产经营、环保等相关政策法规。目前,雅安市雨城区南四路39号铺面违规占用通道及油烟污染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并办结。 区纪委监察局对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秦作义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大对经营户的执法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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