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 2017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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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信20170813054 |
雅安市汉源县河西乡庄子村一组村民常和平在禁养区办生猪养殖场,粪便污水排入灌溉堰,环境脏乱,臭气熏天。 |
雅安市 |
水 |
经过市县调查组对汉源县河西乡常和平养猪场实地核查情况如下:1.根据2011年《汉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方案》,该养殖场在限养区,不在禁养区;2.该养殖场场外距养殖场约200米处田间贮液池有沼液溢出流入旁边沟渠和输送管网接头脱落致沼液流入沟渠的现象,未发现暗管和养殖场水泡粪水渗漏现象;3.养殖场周围未发现粪便、污水外排或溢出现象,场内场外也未发现粪便堆存、散落。4.在该养殖场周边,近距离能闻到臭味。 |
是 |
案件交办前,汉源县成立了畜禽养殖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汉源县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对汉源县的畜禽养殖环保整改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交办后:一是8月16日对脱落管道接头进行修复,对贮液池的沼液进行抽除还地。 二是采取减养措施,严控场内存量,目前已完成减量64头,养殖规模已控制在119头;三是实施部分去养殖功能设施处理。8月19日前,拆除部分养殖圈舍功能设施,仅留存119头生猪养殖的圈舍功能设施。下一步将严格按照《雅安市农业局关于举报件信20170813054未办结事项整改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责任单位雅安市农业局、汉源县政府,责任人吴洪江、谢纍,工作措施和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如下:一是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重点检查养殖规模是否超额、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现象,责任单位汉源县河西乡政府,责任人郑万军;二是8月19日,拆除部分养殖圈舍功能设施,责任单位汉源县河西乡政府,责任人郑万军;三是8月19-21日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养殖场区域进行臭气监测,责任单位汉源县环保局,责任人齐波;四是建设配套环保设备设施,8月30日前完成养殖圈舍后墙顶部的密闭,9月30日前完成围挡墙修建;10月30日前根据需要适度增设排换气设备,责任单位汉源县河西乡政府,责任人郑万军。 |
对河西乡人民政府存在监管不到位,指导和管理不足问题,交由汉源县纪委调查追责。汉源县纪委已于2017年8月16日对河西乡政府时任乡长张翔、现任乡长郑万军、分管副乡长王清华、畜牧员郝克军进行诫勉谈话。 |
2 |
信20170813062 |
雅安市名山区永兴镇工作人员非法暴力拆除了他家位于笔山村的合法生猪养殖场。 |
雅安市 |
其他 |
(一)征地搬迁工作依法开展。(二)拆除过程中无暴力行为。 |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经开区管委会成立以市政协副主席、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张桥为组长,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徐洪年具体负责,社农局、永兴镇、国土分局、纪工办、党政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门研究、协调和处理当事人反映的拆补偿问题。 二、加强宣传,做好解释。继续做好政策讲解,加强园区征地搬迁安置相关政策的宣传;加强部门间相互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思想工作做到位。 三、注重引导、依法办事。若经过沟通协调当事人仍不接受补偿,我们将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