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九点,天全县委副书记、县长郑胡勇到乐英乡盐店村现场督导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第10批,受理编号20170816065,反映养猪场、砖厂、石材厂环境问题)办理工作。副县长高格力,县环保、发改等部门负责人陪同督导。
郑胡勇对案件办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积极配合。乐英乡、县农业、发改、环保等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市环保局、农业局等部门开展案件办理工作。二是要切实履职。乐英乡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协调和问题排查,做好群众工作。县农业、发改、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实施关停整顿,不达标不复工。三是要下沉化解。联系乡、县级领导和分管县级领导要下沉到乡镇和具体点位,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