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雅安市食药监局“五到位”,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责任落实到位。市食药监局积极向政府汇报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27家民办托幼机构存在无证供餐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纳入市委市政府贯彻省委6次常委会关于食药安全精神责任分工方案,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督促整改。雨城区强化目标管理,落实责任。进一步落实“教育行政部门承担主管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明确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学校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天全县召开2017年规范民办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工作会及无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民办托幼机构食品安全问题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规范民办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相关工作,落实各部门工作责任。汉源县签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强化主管单位和学校、餐饮单位主体责任。
日常监管到位。雨城区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程,辖区内53家公办义务教育和托幼机构食堂全部达到“明厨亮灶”,其中城区11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和14个乡镇中心学校安装高清监控设备,并统一制式做好显示屏悬挂于食堂显眼位置,实时滚动播放厨房各操作间情况。石棉县不断完善动态管理办法,对全县学校食堂开展摸底调查,以专项检查为基础建立一户一档,建立健全了监管档案和数据库,进一步掌握了辖区学校食堂的现状。芦山县会同当地教育局一起反复实地考察指导不同情况的学校针对自身情况建立透明厨房或视频厨房,全面推进全县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安排执法人员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宝兴县委托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对19所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的57个批次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检测,57个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制度建设到位。针对少数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台账登记不完善,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台账登记意识不强,各学校台账填写“五花八门”的情况,芦山县食药监局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制作了《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台账登记》《食品留样登记台账》《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等9个登记台账,由食药监局编制内容和格式,教育局统一制作印刷装订发放各学校使用。通过建立统一的登记台账和档案资料,从形式上的统一规范促进食品安全制在内容上和实质上的落实到位。
监督指导到位。芦山县主动协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新建学校和公办托幼机构的食堂的功能布局设备设施布置按照食品安全和操作流程的要求提前介入,及时予以指导,从硬件方面首先提高食品安全措施,降低风险,同时避免学校的重复建设。荥经县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督促学校校长切实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汉源县开展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进校园、进课堂等宣传教育培训,切实强化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教师员工和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强化学校食堂安全源头治理。
隐患整治到位。雨城区及时安排部署春、秋两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开学初联合教育局一同进行检查,并且当场将存在问题反馈至教育局,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荥经县加大对隐患学校的监督频次和查处力度,在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教育、督查整改的同时加大对违法现象的曝光力度。汉源县启动学校食堂无证供餐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学校,特别是私立幼儿园再次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不能提供办学许可,且无证供餐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坚决予以叫停或关闭,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不得向学生供餐。天全县制定《天全县规范民办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工作方案》,与教育局、住建局、卫计局等部门对全县民办教育学校进行专项整治。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办学许可要求的托幼机构,由当地乡(镇)政府送达停办通知书,限期自行停办。芦山县加强与县教育局密切合作,联合开展检查,特别是在春秋两季专项检查行动期间,发现问题,积极协调,实现信息互通,力求在最短时间内改正和解决学校食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同时在教育局的支持和配合下,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