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贯彻《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的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安全监管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日前,市食药监局制定并发布了《雅安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认定标准》(简称《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进一步细化了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的相关要件,实际操作性更强,采取了“宽进”的备案管理,体现了“放管服”要求。同时,强化了生产源头管控,规定了“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要求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守品种限制规定,充分顺应了“弱化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时代要求,符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形势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