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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华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受处罚

来源:市国税局 发布时间:2017-08-09 11:2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纳税人名称: 芦山华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511826675754476C

注册地址: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大川镇三江村石笋沟组

案件性质 :未按规定使用发票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芦山县国家税务局稽查部门2016年对芦山华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5年度纳税和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以灾后重建、工地偏远、难取发票为由,大量使用收据、白条等原始凭证列支成本费用303万元,另外未妥善保管丢失2013年度财务资料。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税务稽查部门依法对其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和未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资料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14000元,已全部追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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