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雅安市恒博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雨城区南坝西街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493.26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雅国用(2000)字第2342号,经原公司董事会决议归张显德所有,现申请人张显德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由于雅安市恒博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我中心依申请拟将原雅安市恒博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南坝西街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给张显德。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利有效,我中心将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