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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加良摩托车行虚开发票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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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
石棉县加良摩托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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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51312419xxxxxxxx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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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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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石棉县星光路2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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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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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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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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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性质 |
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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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相关法律依据及 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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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国税稽查局在税务检查中,发现石棉县加良摩托车行涉嫌虚开发票。经检查证实,该车行2016年4月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份,已收到现金货款9800元,而该车行发票上开具的金额是5000元。该份发票实际应开具金额为9800元也未达起征点,未造成少缴税款。 根据国家税收相关规定,税务稽查部门对该车行的行为按虚开发票处理,依法对该车行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虚开发票行为处2000元的罚款。 目前,该车行应缴罚款已依法追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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