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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局四举措助推河道警务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7-28 17: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兴水利、除水害”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推进水治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为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宝兴县局“四个加强”助推河道警务工作,切实做好辖区水资源保护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了由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余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派出所长任各辖区河道警长,派出所民警为成员的河道警务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联系派出所实行包干制,全面开展河道警务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县局积极联系环保、水务和各乡镇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交换意见;结合“一标三实”信息采集与巡逻守护,开展辖区内河道流域水污染线索摸排,做好涉水纠纷、隐患排查研判和协助化解、落实疏导等工作,确保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考核问责,强力推进。通过问责制落实责任,责成纪检部门完善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多次对各派出所河道警务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强化日常巡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河道警长制落实不力、渎职、失职、履职不到位的严格责任追究,通过严厉的追查问责增加压力、激发动力、倒逼工作落地见效。

四、依法严打,全力护航。县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涉水违法犯罪的尖刀作用,对涉水违法犯罪持续保持“零容忍、零懈怠”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打击涉水违法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截至目前,已办理涉水环境违法案件2起、行政拘留涉案企业负责人2人;依法收缴非法电鱼器具7套,依法训诫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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