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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执业证换领或补办服务指南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7-12 17: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事项名称

公证员执业证换领或补办

二、法律依据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八条:“公证员执业证书是公证员履行法定任职程序后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执业活动的有效证件。公证员执业证书由司法部统一制作。证书编号办法由司法部制定。”

第十九条:“公证员执业证书由公证员本人持有和使用,不得涂改、抵押、出借或者转让。

公证员执业证书损毁或者遗失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公证机构予以证明,提请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执业证书遗失的,由所在公证机构在省级报刊上声明作废。

三、申请条件

1、公证员执业证使用满四年或所在公证机构名称变更;

2、所在公证机构同意;

3、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

4、所在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换发执业证的,需四川省司法厅已批准公证机构名称变更。

四、申报材料

1、《换发执业证申请书》;

2、原公证员执业证;

3、所在公证机构同意换发执业证的报告;

4、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换发执业证的报告;

5、所在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换发执业证的,需提供四川省司法厅同意变更公证机构名称的批复;

6、执业证书遗失的,由所在公证机构在省级报刊上声明作废(遗失声明应当载明遗失的执业证书的种类、持证人姓名(名称)、执业证号和执业证书流水号)。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初审后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报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换发、补发执业证书。

(二)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市(州)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办理结果。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雅安市司法局(0835)2228601

投诉电话: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35)2229415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96960

市司法局纪委:(0835)2360167

九、办理地点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

十、办理时间

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早上9:00-12:00下午1:00-5:00

十一、注意事项

申请人可在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电子政务大厅、四川省政务服务大厅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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