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
二、法定依据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三、申请条件
1、须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
2、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
四、申请材料
1、《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审批表》;
2、公证员执业证及复印件(执业证号页、照片页、最后一次年检页);
3、原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并出具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
4、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材料;
5、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材料,并出具同意变更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对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在提交时须审核原件,原件审核机关应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需一式三份。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所在地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审查要求和条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审查要求和条件的,正式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实质性和形式性审查,出具审核意见,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报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
(三)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审核后,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办理变更手续,换发《公证员执业证》;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出具不予变更书面通知书;
(四)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主管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办理结果。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雅安市司法局(0835)2228601
投诉电话: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35)2229415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96960
市司法局纪委:(0835)2360167
九、办理地点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
十、办理时间
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早上9:00-12:00下午1:00-5:00
十一、注意事项
申请人可在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电子政务大厅、四川省政务服务大厅网站下载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