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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表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7-12 17: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表

编号:

申请人  

登记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拟应聘机构

申请执业方式

专职/兼职

文化程度

专业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居所地址

电话

邮编

原工作单位

职务

档案存放处

《执业资格证书》证号

颁证日期

何时何种方式取得资格

审批机关

有无其他法律服务执业资格

资格证号

起止时间

在何地何部门工作/学习

职 务

证明人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何时受过何种处分

 1.曾受过何种刑事处罚

 2.被开除公职

 3.曾被基层法律服务所给予开除处分

 4.被吊销律师执业证或受停业处罚期限未满

 5.正在律师事务所或公证机构执业

 6.患有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拟应聘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请人鉴定意见

                                  主任(签名):              鉴定机构(章)      年 月 日

该所地址

电 话

主任姓名

执业人数

专职  人/兼职  人

邮 编

序号

材 料 名 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县级司法局审查意见

负责人:     审查机关(章)    年 月 日

地级司法局审查意见

负责人:     审查机关(章)    年 月 日

登记机关核准意见

负责人:     登记机关(章)    年 月 日

登记机关核准执业批件文号

签发日期

《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证号

经办人

备 注

说       明

1.此表由申请人按表列项目如实填写(一式三份),照片须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2.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如实填写对申请人政治表现、业务水平、个人品行等方面情况的

鉴定意见。

3.审查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伪造的证明文件或采用其他欺诈手段骗取核准

执业的,应不准予其执业登记。

4.申请人被登记机关核准执业的,此表作为该申请人的执业登记档案,分别存登记机

关、地级司法局和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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