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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地震灾区发展振兴呈现出的新成效、新面貌——芦山地震灾区发展振兴法治良序总体形成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7-07 15: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司法行政系统“三个助推”深化法治建设,芦山地震灾区发展振兴法治良序总体形成。

(一)新村管理助推农村依法治理。通过开展“法律顾问进千村”活动,在全市232个灾后重建新村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引导“自建委”成功转型为“自管委”,协助重建新村建立村规民约、自治公约、物业服务等自治制度,推动新村聚居点管理立法。2017年7月20日,《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作为雅安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正式施行后,将助推更多新村深化依法治理,达 “四好”、奔小康。

(二)法治扶贫助推灾区发展振兴。通过开展“帮助聘请一位法律顾问,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完善一个村规民约,教会群众掌握一套维权方法,化解一批矛盾纠纷”,深化法治扶贫“五个一”, 为全市261个贫困村每村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帮助贫困村培养法律明白人4173人,完善村规民约261个,帮助贫困群众依法维权399次,化解矛盾纠纷7566件,助推脱贫攻坚与灾区发展振兴“双攻坚”。

(三)普法宣传助推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矛盾调处、法治宣传等法治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以法律“七进”、法治示范创建、法治文化建设为载体,打造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法制宣传栏、法治文化小景点、法治文化小公园、法治小广场540个,增强灾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同感,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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