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网络。建立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基础、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触角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为未成年人就近提供法律援助。
二是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力量。指派执业经历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专职承办未成年人案件。2017年1-5月,全市共受理未成年人案件65起,接受咨询200余人次。
三是建立“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留守儿童申请法律援助简化审批手续,优先受理、精心办理涉及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
四是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在学校等未成年人集中地开展法治教育,为全市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280名、法治辅导员144名,积极通过举行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提升未成年人依法维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