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下述继承人名下。联系电话:0835-2229805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6月9日
附件: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 |
不动产权坐落 |
1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22500号、雅市国用(2009)第24344号 |
古玉珍 |
张开银 |
房屋 |
张开银 |
市西门南路29号附5号 |
2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18980号;雅市国用(2001)字第0604-183号 |
吴钦莹 |
吴华琼 |
房屋 |
吴华琼 |
市沿江北路4号附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