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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06-06 16: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6月1日

附件: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屋所有权证》雅房权证市字第0016973号;雅市国用(2003)第3322

 

 

 

 

钟伟群

房屋

\

市顺河街11号附23

因法院裁定强制执行,无法收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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