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单位:
雅安市档案馆是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是雅安市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资料利用中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为加强对档案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的规定,市档案馆将依法接收你单位形成于2006年(含2006年)之前的属市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交档案单位
雅安市民革、雅安市民盟、雅安市民建、雅安市工商业联合会、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食药监局(含原雅安地区医药公司、雅安地区中药材公司)、市审计局、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播影视局(原市体育局)、市交通局(2004年-2006年)、市质监局(2003年-2006年)、市水务局(2005年-2006年)、市教育局(2004年-2006年)。
二、移交档案范围
1.上述单位形成于2006年(含2006年)之前以案卷形式整理的保管期限为永久和长期的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声像档案等。
2.本单位编写的地方政策、法规汇编、年鉴、志书、大事记等出版物等。
3.2014年市机构改革的部门和单位,移交档案按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雅办函〔2010〕25号)执行。
三、移交档案时间
2017年8月1日—2017年10月31日。
四、移交档案要求
(一)移交案卷质量要求
1.文书档案:符合四川省地方标准《四川省文书立卷与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DB51/T171--93)。
2.照片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
3.科技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
4.其他门类(会计、照片、科技、声像)档案质量符合相应的规范标准。
5.全宗号应与市档案馆所给的全宗号相符,各门类档案目录号和案卷起号接续档案馆馆藏止号。
6.档案的装具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二)移交检索工具要求
1.所有移交进馆的纸质档案在移交档案的同时,还需移交符合规范的案卷级、文件级纸质目录和电子目录。
2.移交本单位全宗指南、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档案利用效果实例等。
3.移交本单位全宗卷。
(三)移交工作要求
1.依法向国家档案馆移交到期应进馆档案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义务。请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移交档案准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本单位档案移交进馆工作。
2.如无特殊原因,对逾期未移交档案的单位,市档案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雅安市人民政府“拒不按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权力,依法进行处理和通报。
联 系 人:黄 岚 刘哲蒙
联系电话:0835-2820651
雅安市档案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