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医疗保障“最大化”。建立县级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实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合规费用在县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零支付”,在县外市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微支付”(个人支付低于10%)。截至2017年4月,共救助贫困人口门诊就医12644人次,住院就医2107人次,救助总金额380万元,其中单次救助资金5000元以上的42人次。
二是就医流程“便捷化”。制定了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不缴纳起付线和预付款、免收院内会诊费等政策,全县各医疗单位在醒目位置摆放或张贴 “贫困人口优先挂号、就诊、报账”等明显标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和“一站式”救助服务。
三是具体问题“特殊化”。专门制定关于处理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使用自费贵重药械和进口高值耗材有关问题的管理办法,对临床诊疗过程中确需使用自费、贵重药械的情况规定了详细、严格的审批流程,并成立了控费领导小组和由市、县医疗专家组成的控费专家组,确保了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同时,真正减轻贫困群众的压力和负担。
四是精准识别“自动化”。实施“互联网+健康扶贫”,充分利用医疗卫生信息化平台,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导入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贫困人口在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挂号处、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药房、收费室等各个站点都会进行提示,同时通过信息系统标注,监管人员能及时查看贫困人员就医、治疗、费用、用药等各项情况,从而达到“精准识别、精准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