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第3号)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川交函[2006]110号)的有关规定,2017年5月5日,雨城区交通运输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草坝镇清溪村道路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交工验收。草坝镇人民政府、区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及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验收工作。
该项目总投资6.3万元,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12个错车道、1个停车场,路面结构层为C30水泥混凝土面层18cm。经现场检查,12个错车道和1个停车场基本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验收合格。
草坝镇清溪村道路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的建成将大大方便附近村民出行,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和村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