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市食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卫刚率食品流通科、餐饮科、风应科相关同志到芦山县,对芦山县食品经营许可案卷开展评查。评查人员随即抽取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4月芦山县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案卷食品销售类、餐饮服务类各3卷,从实施主体、法律依据、实施程序、审批时限、文书材料等方面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综合评定。
评查人员就评查发现的问题与芦山县食药监局相关同志开展了交流和探讨,从理顺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卷宗档案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真正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进”的目的,不断提升食品经营行政审批质量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