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运祥因保管不善,将雅安市雨城区西大街149号2幢1单元2号房屋的土地证(证号:雅市国用(2001)字第549-00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运祥
2017年5月17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