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将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雅安市多能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不动产登记的范围和面积予以公布(详见附图),红线范围内为雅安市多能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若涉及相邻各方对公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等有异议者(如面积、范围、类型等),请于2017年6月8日前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利有效,我中心将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2017年5月15日
详见附图: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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