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为扎实推进全市涉林环保督察工作,市林业局充分发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主力军作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强化“六项措施”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涉林环保督察,助力“美丽雅安 生态强市”建设。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林业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与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全市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督察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整个林业工作中。同时,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比照成立领导机构,结合全方位开展绿美雅安行动、“守护绿川行动”、“2017亮剑行动”等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涉林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性工作常抓不懈。
二、正视问题,整改查处到位。去年以来,组织实地核查了环保部通报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人为活动情况,核实人为活动或违规建筑12项;今年省环保督察组督察雅安期间反馈了3项违法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要求各县(区)和有关单位根据不同类型建设项目,逐一进行查处,责成和督促项目业主及相关单位限期全面整改到位。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短期内整改不了的,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列出详细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三、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为扎实推进整改查处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省环保督察组和省林业厅现场督导反馈涉林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通报市内环保督察涉林问题,并要求涉及县(区)立即整改。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局迅速组织督察组赴各县(区),针对环保部通报和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违法进入林业保护地和国有林场(林区)修筑设施及开展活动的自查清理。共清理违法或手续不全的项目建设活动34个,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区12项、森林公园7项、国有林场6项、森工企业9项。
四、认真梳理,整理档案资料。2月以来,我局按照省环保督察相关要求,在每次党委会、中层干部会、全局大会上均对涉林环保督察工作进行了重点强调和部署,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并整理成卷,从林业“三大重点生态工程”、林业保护地建设和管理、绿化造林、林业灾害防控等方面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建档,内容涵盖2013年以来的相关林业规划、方案,以及我市出台的相关林业政策、举措等,共计10卷,730余份。
五、加强学习,强化培训提升。为切实提高林业干部职工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和政策水平,我局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林业部门工作职责和重要涉林法律法规条目以正式文件印发各县(区),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在全市林业工作会暨林业基层干部培训会上,邀请省厅和市检察院的专家领导就林地审核审批、野生动物保护法、林业生态环保督察和涉林违法案件解析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培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环保知识学习宣传月活动,对全市林业干部职工组织开展环保知识和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测评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和政策意识。
六、明确责任,严格督察考核。为确保林业环保督察工作责任落实,考核到位,我局印发《雅安市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督察工作方案》,明确由局班子成员带队,深入联系县(区)对全市林业部门职责分工进行现场督察,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市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省环保督察组和省林业厅现场督导反馈涉林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局又组织环保督察涉林问题整改督察组,深入开展相关督察工作,并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督察与森林资源“双增”目标考核、天保工程“四到县(区)”考核、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考核内容一并纳入全年绩效目标考核,对不按上级安排部署落实监管职责,造成重大生态环境破坏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