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成立。为严格实现小区居民自主决策、自主选举、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社区通过发放征求意见书、入户走访、核实情况等步骤组织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确保居民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截至目前,市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大院)40余个。
二、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监督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运行。
为保障业委会管理工作的有序运转,街道办、社区负责协调解决业主管理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由街道办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职能部门及各社区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建立联动机制,发挥关键作用,抓好指导、培训、协调、监督工作,帮助物业小区组建一支高素质、有权威、有信誉、能有效发挥作用的业委会队伍。目前,河北和青江两个街道办已建立联席会议联动机制。
三、增强业主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
街道(社区)定期组织辖区内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了解、掌握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的能力。
四、大力开展小区综合治理。
按照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制度、一个规范的门卫值班室、一套电子监控设施、一个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栏、一个文体活动场所、一支志愿者服务队伍“六个一”的要求,加强院落治安防控水平、改善院落治安环境、提升院落品质,推进小区综合治理。
五、推动老旧住宅区的自治。
加快推进构建起“社区管理民主化、社区服务自主化、社区服务人性化”的新型社区治理机制,实现政府机构从“代民做主”到“让民做主”,从“直接管理”到“主动服务”,社区居民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参与”的转变。康藏路“碧雅园”、上坝路38号大院等多个居民大院都已试行“院落自治”,推行“把组织划小、让骨干增多、网格管理、院落自治”的管理模式,得到了小区业主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