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督导责任区动态管理机制。以学校布局、办学水平、城乡搭配为基本思路,划分挂牌督导责任区,实行责任区和责任督学动态管理,将26所中小学幼儿园划成4个挂牌督导责任区,分别落实1名责任区负责同志抓实督导工作,聘请专兼职责任督学30名、每所学校落实1名责任督学挂牌开展工作。
建立实地与网络两结合督导机制。坚持实地督导与网络督导相结合,以实地督导为主,严格“拟定计划、驻校督导、填写日志、上报信息、通报整改”五步督导流程,重视问题反馈与跟踪整改,确保督导实效。逐步建立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和督导信息直报系统,探索挂牌督导网络评价机制,及时公布督导信息和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责任督学与挂牌学校绑定考核机制。制定并实施《芦山县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考核办法》、《芦山县兼职督学管理办法》和《芦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效益考核办法》,明确责任督学的选拔、聘任等8个环节要求,完善责任督学管理机制,细化挂牌督导工作规则,督学队伍能进能出,工作考核绑定挂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