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下述继承人名下。联系电话:0835-2229805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4月24日
附件: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 |
不动产权座落 |
1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31911号 雅市国用(2002)字第1877-036号 |
陈玉 |
李淑蓉 |
房屋 |
李淑蓉 |
雨城区挺进路119号1幢1单元45号 |
2 |
雅房权证雨城字第0109265号 雅市国用(2016)第56248号 |
朱子云 |
李光芬、朱恒敏、朱恒春 |
房屋 |
李光芬、朱恒敏、朱恒春 |
雨城区熊猫大道386号1幢1单元31楼31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