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唐国芬于2017年3月31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张明镕,位于雨城区育才路80号3幢3单元10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唐国芬名下。联系电话:0835-2229805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4月5日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座落 |
备注 |
1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24839号 雅市国用(2002)字第1524-034号 |
张明镕 |
唐国芬 |
房屋 |
雨城区育才路80号3幢3单元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