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泽惠因保管不善,将雨城区新生路5号6栋5层7号房屋的房产证(证号:雅房权证字第0089937号)、土地证(证号:雅市国用(2013)字第3680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泽惠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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