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业主进一步发挥主体职责,逐步推进投资审计的“三转”工作,针对结算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通过以下三举措,强力推进结算审计审结工作。
一是函告业主协调解决。通过向业主单位发函,要求业主单位限时补充完善资料、限时反馈结果或及时告知项目的实际情况,以便充分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及时解决项目结算审计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向县政府形成专报。针对业主不作为及结算审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由表及里分析成因,提出审计建议,请求县政府及时研究,形成约束机制,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是发现重大问题及时移送纪委。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疑点或违纪违规线索,从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程序、重建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遵守等方面着力,发现问题,迅速核查,及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