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外国专家局关于转发<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39号)要求,我市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取得较好成效,有力规范了外国人工作许可管理,为高层次外国人才来雅工作提供了便利。
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统一发放《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2017年3月28日,国家外专局、人社部、外交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在试点地区经验积累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分类标准,明确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具体措施。自2017年4月1日起,我市按国家、全省统一部署,正式启动实施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4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受理、审批业务。与试点期间一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
二、自2017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系统”(http://fwp.safea.gov.cn)(以下简称“新系统”),2017年4月5日起系统运行,待省上分配账号,制证设备到位并安装调试后,将开始在新系统中办理新申请业务。
三、根据国家和省外专局工作安排,为保持工作连续性和有机衔接,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实施过渡期。在过渡期间,新系统与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试用版(以下简称“试点系统”)(http://202.96.25.25/fonreigner/index_index.action)并行使用。2017年5月1日起,试点系统停止办理新申请业务,只办理延期、变更、注销等业务。2017年6月30日起,试点系统将停止使用。2017年7月1日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与审批业务全部在新系统办理。
四、所有依法签发并已经生效的“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以及试点期间发放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纸质)等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外交部门和公安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持有上述证件的外国人也可依照规定于2017年7月1日后自愿申请换发新证。
五、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窗口信息: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大众路19号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引智与专家职称科
电话:0835-2224855
特此公告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