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雅安国税以警税联络室为平台,积极探索实践警税协作“1+2+3”深度合作模式,实现警税双方优势互补,彰显执法刚性。2016年以来,双方联合查办重大虚开案件12起,涉案金额共32479万元,刑事拘留49人,对15人判处有期徒刑,判处罚金84万元,扣押非法所得1109万元,为国家挽损2322万元,查处的正泰机电、“10·15”、“9·19”等案件在区域内引起较大反响,有效提升了税务稽查震慑力。
着力打造一个平台,即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警税联络员职责,各县区联络员分别由国地税稽查局局长及公安经侦支队队长担任,致力将联络室打造成为全市警税协作的情报中枢、信息平台和指挥中心。按季召开市县两级公安、税务参加的警税联席会议,互通信息,拓宽案源,共同分析案发规律,排查犯罪嫌疑重点,确定打击对象,共商打击策略,实现情报互通,情况互商,案件合办,做到有的放矢,形成打击合力。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区分案件性质,明确双方案件移送标准和证据要求,实行案件双向移送,提高办案效率,加快结案速度。将警税信息共享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主导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基于金税三期以及警综平台的信息共享查询系统,为案件查处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明确两点协作原则,即效率为先、优势互补,推进协作不断深作。针对警税协作中存在的协作形式不固定,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业务标准存在固有差异的特点,结合全市稽查专项改革的推进,统筹市县两个层级,公安国税地税三方资源,建立全市警税协作专业骨干人才库,推行重大案件专案建制,由地方政府主导,公安主抓,税务协助,财政保障,属地办案,项目管理,全程考核,加快结案速度。加强市局层面精准分析、精准打击团队建设,重点为下级局提供线索方向和信息支持,必要时直接参与重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实现全市范围内公安、国税、地税三方人财力以及信息资源的合理调配、有效整合和高效利用。
细化三项协作机制,即以大要案查办为载体,推行税警共同介入联合执法机制、法检公财税五方协作机制以及综合考核评价机制,从制度层面为警税协作规范化和常态化提供保障。一是对重大复杂、疑难涉税案件,前移涉税违法犯罪打击关口,警税双方联合办案,共同研究案情,制定打击对策,提供各自专业支持,有效整合公安部门在执法权力、技侦手段、治安网络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以及税务部门的专业知识和稽查技巧,开展协同作战,提高查处效率。二是不断拓展警税协作范围,按照“两法”衔接要求,建立法检公财税五方协作机制,妥善处理行政执法权和刑事司法权之间的关系,合理划分法、检、公、税职责边界,落实办案经费保障,通过标准和程序赋予行政执法阶段证据材料的刑事合法性与有效性,确保案件定性准确,法律适用得当。三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包括案件移送、案件查办、宣传培训等为内容的部门考核体系,并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将警税协作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联络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归属单位、考核意见的出具、考核结果的增值运用,推动警税协作模式由人为协调向制度规范的转变,由单纯依靠协调沟通向责任义务约束的转变,努力实现“多办案、办大案、办好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