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作好换届选举“宣传员”。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积极深入到村和社区,对《村委会选举法》的程序等知识都进行宣传,现场提供法律咨询。自启动选举以来共开展各类法律咨询活动42次,接受群众咨询1800余人次。
二是履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职责,为村(社区)换届选举当好“审查员”。积极参与对村(社区)选举程序、候选人员数量等情况进行审查,提出法律建议。共参与各类选举程序审查80余次,提出法律建议120余条。
三是利用“一村一法律顾问”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当好矛盾化解工作的“调解员”。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影响换届选举正常进行的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做好疏导、说服、处理工作,为换届选举的正常秩序和稳定环境提供法律支持。截至目前共参与化解各类矛盾30余件。
四是为村(社区)换届选举当好社情民情“调查员”,及时反馈基层社情民意。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解答法律咨询、参与法律事务审查等活动中,及时掌握有关基层社会管理中的风险隐患和群众强烈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共收集各类社情民意2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