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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经济开发区A-16-1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雅国土资土告字[2017] 5号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04-07 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经雅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雅安经开区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雅安市经济开发区A-16-1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雅安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出让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标的

名称

界址、范围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出让

方式

土地

用途

使用

年限

现状

地块规划要求

起拍价

(万元/亩)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经开区A-16-10号地块

飞地园区(经开区)永兴镇江落村

4542.66

(6.81亩)

无底价拍卖

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用地)

商业40

 

净地

容积率≤0.8;绿地率≥2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2m。规划班级数量不低于12个班。建筑物应后退规划用地红线距离:1、距公园绿地和相邻地块一侧不小于4米;距学府路一侧不小于5米,具体依据建筑高度确定,详见《雅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建筑退界范围内应以绿化为主,建筑物与围墙之间可作为绿化或市政管网通道。其他规划条件详见地块规划红线图

36

50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采取无底价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竞得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时,以联合竞买协议、竞买申请书为准,不得新增、更改成员。

四、申请参加竞买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均为验原件留复印件;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联合竞买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原件)、法人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方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原件)。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具体要求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A-16-1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747日至20174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雅安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索取出让文件。

六、(1)报名起止时间: 201747日至2017426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雅安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雅安市南坝东街2号市国土资源局805);

 (3)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 201742616时前到账。

七、拍卖活动时间及地点: 2017427日上午10时。活动地点: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中心B2楼)。

   查询网址:www.landchina.com;    www.sclr.gov.cn  gtzyj.yaan.gov.cn  www.yaan.gov.cn  

联系地址:雅安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83559637372361107(传真),联系人:马女士

保证金交纳开户名称:雅安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雅安分行营业部(羌江南路),账号:122553892850

0一七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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