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管办:
按照《四川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对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承接、下放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以来,按照《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川府发〔2013〕24号)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部门第二批行政许可清理结果的通知》(雅府发〔2014〕32号)等文件要求,市卫计委积极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取消和下放工作。下放到市级审批的项目有7项(护士注册、涉及饮用水产品卫生许可、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医疗广告审批、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职业病诊断人员资格认定、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取消1项(取消涉及体育场馆及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以及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收费或借行政许可变相收费的问题。同时为方便群众办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医师注册、护士注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落实到区县办理。
二、优化服务和着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我委按照雅安市推进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完善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公开办事指南,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信息,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雅府发【2015】14号)文件,现有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15项。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对现有的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项目及其设立依据进行梳理、清理,市卫计委印发了《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卫生行政部门15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优质政务服务。对现有审批事项流程再造,打通审批各项环节杜绝“体外循环”,推进审批程序便捷化、申报材料简约化、审批效率高效化。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一步精简,凡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材料一律取消;前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提交的材料,下一环节不再提交;对审批没有起实质性作用的材料一般不提交,对类似“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等模糊性表述的材料一律取消。共取消事前提供材料的25项;简化申请条件的7项;缩短办理时限5项;内部程序调整1项。我委重新编制了市级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和范本,并及时对外公布。
三、强化监管,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
为更有利于社会主体的诞生,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形成,结合我市灾后重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全面取消不必要的审批前置条件,通过实行“双告知、一承诺、一网络”制度和 “双随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取消、调整和优化的卫生行政审批项目审批工作规范有序,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监管制度和监管程序,在卫生计生工作监管方面建立全面规范的监督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卫生计生各项工作中,特别是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主动积极介入,加强指导和管理,防微杜渐,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事后注重持续改进,防止出现一劳永逸的思想,加强相关工作的持续提高。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结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积极利用信息化建设监督管理卫生计生工作。
四是明确被监管主体自身责任,加大质量监督抽检。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被监督主体自身责任,提高监管对象自身的守法意识,同时加大质量监督抽检,通过自身管理和监督抽检相结合,查找问题提高质量。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抽取医疗机构、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组建了全市医疗机构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医疗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五是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在坚持原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增加医疗废水规范处置量化分级管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量化分级管理措施,对管理对象进行宣传教育,向社会公布量化等级,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省市每年重点工作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依法促管,规范当事人各项行为。
附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自查表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